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中经信【2013】377号
关于申报中山市2013年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项目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2]423号)精神,决定开展2013年商贸流通业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和项目数
(一)扶持方向。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流通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府[2013]13号)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中府办[2013]4号)等文件精神,2013年我市商贸流通专项资金主要资助实施电子商务工程、物流信息资源整合工程、物流配送进社区工程等项目。
电子商务项目:包括电子商务重点企业、知名品牌和商务平台,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销售渠道项目,电子商务集聚区(基地、园区)。
物流信息资源整合项目:具备信息发布、信息查询和综合服务等功能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物流配送进社区项目:以快递、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为基础的社区末端物流配送项目。
(二)扶持项目数。
根据评审结果,择优选取5个电子商务项目、1个物流信息资源整合项目、2个物流配送进社区项目进行扶持。
二、申报条件、资助标准和申报材料
按《关于印发<中山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经信[2012]423号)中的《商贸流通业项目资助实施细则》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所在镇区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编写项目材料。
(二)审核推荐。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查核实项目实施单位的前期基础和建设条件,择优向我局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文件上报两种形式同步进行。项目申报单位登录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网址:http://fczj.zs.gov.cn/)注册用户,按使用说明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象清晰。同时,项目单位还需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注册地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提出项目申请,按项目申报资料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企业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网上申报功能于截止日当天下午6点。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于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将初审合格的项目推荐上报我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3年6月26日
(联系人:流通科梁晓珩,联系电话:88308273)
(此页无正文)
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印发
所属类别: 地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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