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RD表,与专项审计项目数对应)。
2、 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PS表,与专项审计产品数对应)。
3、 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汇总表。
4、 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需中介盖章)。
5、 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知识产权证书)。
6、 独占许可协议是否符合五年以上、全球范围的要求;是否备案。
7、 近三年审计报告(是否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是否有附注)。
8、 研发费和高新技术产品专项审计报告。
9、 近三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盖主管税局受理章)。
10、人员说明。
所属类别: 高新企业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