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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浏览次数:5905 日期:2011-07-12

                                          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招标编号:0612-1140B0400124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意见》(粤府〔2007〕95号)要求,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激励作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对现代信息服务业两大领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受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广东省财政厅的委托,代理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领域与专题名称

招标编号

领域名称

专题

序号

专题名称

领域一:06121140B0400124

现代信息服务业战略重点领域

1

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

2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3

物联网、云计算信息技术服务



4

现代信息服务业集聚发展支撑载体



5

现代信息服务业环境建设

项目5-1:2011年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理


项目5-2:2011年现代信息服务业统计与运行监测




项目5-3: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培训




项目5-4: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信息机制与信息服务产业化研究




项目5-5:在智慧城市环境下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




领域二:06121140B0410124

现代信息服务业区域协调领域

不分专题


 

  二、应标单位基本条件

  1、领域一:

  (1)专题1:主投标单位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经国家认定的软件企业或主营业务为集成电路设计服务的企业,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项目实施地及其产生的税收必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2)专题2:主投标单位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组织,或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所得税的经企业独立法人委托授权的分支机构。项目实施地及其产生的税收必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3)专题3、专题4:主投标单位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所得税的经企业独立法人委托授权的分支机构。项目实施地及其产生的税收必须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

  (4)专题5:详见附件。

  2、领域二:主投标单位是在广东省非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区域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缴纳所得税的经企业独立法人委托授权的分支机构。项目实施地及其产生的税收必须在广东省非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区域内。(注: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包括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惠州市区、惠东县、博罗县、肇庆市区、高要市、四会市)

  3、对领域一(专题1、专题2、专题3、专题4)和领域二:

  (1)同一独立法人最多只能参加所有领域(除领域一专题5外)中1个项目的主投标和1个项目的联合投标(作为次投标单位)。

     (2)如高校独立法人自身不作为主投标单位和次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则可授权若干个二级学院作为次投标单位参加联合投标,每个被授权的二级学院最多只可参加所有领域(除领域一专题5外)中1个项目的联合投标;如高校独立法人自身和二级学院同时参加投标,只受理高校独立法人参加投标的项目,其二级学院参加投标的项目为无效项目。

     (3)曾主投(或授权分支机构主投)中标承担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且尚未验收的独立法人不能作为主投单位(或授权分支机构作为主投单位)参加投标。

     4、本次招标优先支持对省财政增长有积极贡献的项目。

     5、应标单位的详细条件详见相应的招标文件规定。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发售时间:2011年6月24日至7月14日(8:30-11:30或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发售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1楼)。

 

  四、投标项目审核时间及要求

  1、除主投标单位为中央驻粤单位、省属单位或所投专题为领域一专题5的项目外,其他投标项目必须按要求报主投标单位的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进行审核,完成审核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项目方有资格参与投标。投标单位应尽早购买招标文件,并及时办理拟投标项目的审核事宜。

     2、审核由项目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详见招标文件)负责受理,拟投标项目须于2011年7月15日前向主投标单位属地的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审核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审核申请的项目将不能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负后果。

   3、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审核申请项目进行审查后,于7月23日前将签署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的《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招标审核申请表》返还主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将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五、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送达时间:2011年7月25日11:00—14:00(逾期不予受理)。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5日14:00。

     3、开标时间:2011年7月25日14:00。

     4、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开标地点:详见相应的招标文件。

 

  六、揭标方式

  揭标公告将在《南方日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布。

 

  七、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联系人:邝工、秦工、关工、李工、周工

     电话:020-83540305、83546109、83546213、83546080、83546163

     传真:020-83568592

     地址:广州市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1012室

     邮编:510060

     电子邮箱:gdxiandaixinxi@126.com

 

  八、相关网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gdei.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站(www.chinabidding.com.cn)及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网站(www.chinaguangdongbidding.com),所有信息以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公布为准。 

 

     附件:专题5应标单位基本条件

 

 

招   标   人: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2011年6月24日

 

 

  附件:专题5 应标单位基本条件

  专题5:现代信息服务业环境建设

  1、项目5-1:2011年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理

     (1)投标人应是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企业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国家或省级相关监理资质证书,以及经验丰富的监理团队;

     (2)投标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情况良好;

     (3)有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组织和实施本项目的监理工作;

     (4)有为政府部门提供相关服务的经验; 

     (5)近年来具有广东省内大型信息化方面的监理项目业绩不少于3个,并提供被监理项目规模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6)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提供相应的承诺文件;

     (7)无挂靠或转包的行为,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存在挂靠或转包情况的,该投标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并追究该投标人的有关法律责任;

     (8)在签订合同之前,招标人可以随时要求投标人充实、更新或完善之前已提供的投标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2、项目5-2:2011年现代信息服务业统计与运行监测

     (1)主投标单位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投标单位要有高水平稳定的项目组织实施队伍,并具备对有关行业和组织的沟通协调能力;

     (3)投标单位在国内互联网发展研究咨询机构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行业地位,调查和发布的数据在业界具有权威性;

     (4)有一定条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组织和实施统计工作;

     (5)有为政府部门提供行业数据分析的相关经验;

     (6)无重大商业和法律纠纷。

 

     3、项目5-3:2011年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成果推广应用和宣传培训

     (1)投标单位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注册资本(开办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具备国家级、省级相关培训资质的单位优先;

     (3)投标单位要有高水平稳定的项目组织实施队伍,参与项目负责人和团队人员有相关境内外交流合作和宣传培训工作经验,运作能力强,响应时效快、质量高;

     (4)有为政府提供相关服务的丰富经验,承担过政府大型宣传培训和政策宣传等活动;

     (5)无重大商业和法律纠纷。

 

     4、项目5-4: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信息机制与信息服务产业化研究

     (1)主投标单位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社会组织;

     (2)主投标单位近3年作为第一承担人承担过信息服务相关研究课题;有协助政府部门编制出台信息服务相关政策方案文件的经验;

     (3)研究团队对信息服务产业化情况比较熟悉,对国家信息化战略和相关政策比较了解,对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4)主投标单位有稳定的高水平的研究人才队伍,能够组织较多相关领域国家级权威专家参与课题研究,是国家级或省级信息化相关权威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资料收集有较便利的优势;

     (5)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有满足要求的研究资金保证,单位无重大商业和法律纠纷。

 

     5、项目5-5:在智慧城市环境下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研究

     (1)投标单位或投标联合体中至少有一家单位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社会组织。

     (2)研究团队对数字中国和智慧广东建设情况比较熟悉,对国家信息化战略和智慧广东相关政策比较了解,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领域有一定的研究基础。

     (3)具备可靠、稳定的研究力量,资料收集有较便利的优势。

     (4)课题研究获得相关领域国家级权威专家参与及地方政府支持。

     (5)单位无重大商业和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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