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统称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取消。
为做好《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今年5月,财政部、国税总局、发改委、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明确了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集成电路企业等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条件、申请方式和核查办法。
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联合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召开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承办单位: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
二、培训时间
9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30签到,15:00正式开始
三、培训地点
中山市东区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1号楼四层会议中心
四、培训内容
1、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宣贯
2、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流程
3、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准备材料
4、软件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五、培训对象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 请参加企业于9月23日(周五)前将回执发至市信息产业协会邮箱:
472244099@qq.com、77978011@qq.com、418756763@qq.com或传真到0760-88880124。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免费
七、联系方式
谢 瑛:88880123
黄晏拿:88880802
郑桂聪:88880804
附件一:参会回执
附件二:东区软件园停车场位置图
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软件企业 税收 政策 培训
抄 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东区经信局、市工商联(总商会)
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秘书处 2016年9月19日印发
所属类别: 最新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