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文件
中经信[2014〕134号
转发关于组织遴选第三批重点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通知
各镇区经济(发展)和科技信息局:
现将省中小企业局 省民营经济发展服务局《关于组织遴选第三批重点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4〕19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一)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二)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
(三)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
(四)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
(五)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
(六)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
(七)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
二、民营企业不受中小企业划型标准限制
三、相关要求
请各镇区积极发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第一、二批高成长企业但未入选的企业可继续申报),并根据申报材料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于4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市经信局企业科。省中小企业局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帮扶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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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4年4月14日
(联系人:郭毅燕,联系电话:88307014。电子邮箱:qyk0760@126.com。)
所属类别: 最新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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