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软件企业:
根据《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财税〔2012〕27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件的规定,我省软件企业实行认定和年审制度。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可凭本年度有效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手续并享受国务院规定的有关鼓励政策。
工信部联软〔2013〕64号文已于2013年4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该文对软件企业认定、年审和税收优惠政策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2013年4月1日起,原来认定的软件企业证书全部失效。至于各企业是应该年审还是重新认定、年审及重新认定的条件、应该提交的材料等请参照附件。
一、软件企业年审办理时间
办理年审的软件企业需在2013年4月24日前提交材料。请各企业先发材料的电子档至协会秘书处,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材料。
二、软件企业认定办理时间
要求新认定及重新认定的软件企业于2013年6月1日至11月30日提交软件企业认定材料。也请各企业先发材料的电子档材料至协会秘书处,审核无误后再提交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瑛,联系电话:88880123、13590831111,电子邮箱:418756763@qq.com。传真:88880804。
联系人:黄晏拿,联系电话:88880123、88880802。
电子邮箱:418756763@qq.com,77978011@qq.com。
四、附件:软件企业年审、认定申报指南及附件
二○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软件企业 年审 认定 通知
抄 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秘书处 2013年4月18日印发
所属类别: 最新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