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表格:符合条件的企业到有关部门领取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资料(详见申请中山市软件产业专项发展资金需提交的资料)。
二、申请企业所属镇区经贸办加具意见。
三、组织评审: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受理的项目进行评审,并征求行业协会意见形成初审意见。
四、会审: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会同财政局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企业名单及支持资金额度的拟办意见。
五、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六、联合发文:于每年年底前,市经贸局(信息产业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公布,并办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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