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帮助企业提升品牌形象,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有关部门的通知,请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公示的企业按照规定的申请日期和流程进行申报,协会可为各会员单位加具推荐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二年(截止计算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公示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营业额)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二、书面申请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
(三)企业2019年度资质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首次申请企业提供第(一)(三)(四)项材料;已公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业,提供第(二)(四)项材料。
三、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企业应于2020年1月 20日至3月31日(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推迟至5月5日,但建议企业尽量按原日期提交)期间于网上提交申请:1.登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网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2.在网上填报企业申请公示相关事项,并自行下载打印《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或《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承诺书》,备妥相关书式材料。
(二)企业完成网上申请后,请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相关书式申请材料提交至相关行业协会(商会)核查推荐。符合推荐条件的,由行业协会(商会)加具推荐意见后,企业将申请材料于2020年3月31日前报送至当地镇区工商分局进行审核。
(三)经有关部门书式审查和征信后,于2020年6月1日对符合公示条件的申请企业在“守重公示系统”中统一予以公示,并在该系统中企业公示页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电子版)。企业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制作证书、牌匾,相关费用由企业自理。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amr.gd.gov.cn/)和“守重公示系统”中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信息,不再另行发函通知。
(二)申请公示企业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及信息,并对所提交材料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的,我局将撤销其公示信息,被撤销公示企业将连续4个年度禁止参加公示活动,并在“守重公示系统”中向社会公告。
五、联系方式
市信息产业协会可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审核推荐服务,请需要协会签署推荐意见的企业于3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信息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谢 瑛:0760-88880123
黄晏拿:0760-88880802
郑桂聪:0760-88880804
中山市信息产业协会
2020年2月25日
所属类别: 最新通知公告